中广网呼和浩特7月7日消息 记者刚刚从内蒙古自治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座谈会上了解到,内蒙古目前集体所有林地面积达到2.79亿亩,占全区林地总面积的45.7%,其中有林面积1.3亿亩。据介绍,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和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牧户,确立农牧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于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牧民脱贫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大推动作用。(牛天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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