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4月24日消息 针对目前物价持续上涨情况,内蒙古各级政府多措并举为高校伙食进行补贴,多渠道帮助在校大学生特别是困难学生减轻生活压力。
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获悉,2008年3月初,内蒙古按照财政隶属关系拨付给各高校伙食补贴专项资金,用于稳定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补贴期为4个月(2008年3月至6月),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内蒙古共拨付2025万元,专项用于内蒙古所属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和研究生临时补贴,其中,内蒙古直属高校和民办高校补贴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盟(市)所属高校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与学校按1:1的比例分担,各高校也要从事业收入中按照上述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对学生食堂进行补贴,并于3月10日前将自治区和盟(市)补贴资金拨付到学校。
中央财政还针对2008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次性下拨临时补贴专项资金661万元,专项用于内蒙古所属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和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补贴期限为4个月(2008年3至6月)。内蒙古36所普通高校中本专科、研究生总人数中,有82294名困难学生受惠,困难学生大约占总学生数的28%。各地各高校已于2008年3月15日前将财政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内蒙古各高校还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精神,落实对学生食堂的各项支持政策,利用水、电、暖、气方面实行优惠,节约成本,保持学生食堂价格的基本稳定,做到饭菜价格不变、量不减、质不变,还特别为学生提供了低价菜、免费汤,受到大多数学生欢迎。(李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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