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月30日消息 记者1月29日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改善民生,该局刚刚出台了大力扶持发展服务业、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18项优惠政策。
这18项优惠政策分别是:在优化准入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方面出台的9项具体规定和在减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方面出台的4项具体规定以及为就业再就业人员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方面出台的5项规定。
在减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方面出台的4项规定为: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享受减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的就业再就业人员的范围,即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城镇退役士兵;持《毕业证书》的待业高校毕业生;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农牧民进城从事个体私营经济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月营业额3500元以下的就业再就业人员。二是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从事各类服务业的行政性收费减免项目也做了规定,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三是规定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领取《营业执照》后,2008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行政性收费减免待遇;持《毕业证书》、《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人员领取《营业执照》后,从发照之日起1年内享受行政性收费减免待遇;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农牧民进城从事各类服务业人员从发照之日起半年内享受行政性收费减免待遇。四是就业再就业人员从事建筑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娱乐业的,不享受收费减免措施。其中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以及其他工程作业;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按摩不包括盲人按摩。
在进一步发挥工商部门优势,为就业再就业人员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方面出台的5项规定为:一是要积极协调市场主办单位,对从事各类服务业的就业再就业人员优先安排摊位,适当减免经营性收费。二是要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联系企业广的优势,通过牵线搭桥等形式,组织私营企业用工招聘会、用工洽谈会,努力搭建就业再就业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就业再就业人员培训。三是全区基层工商所要建立就业再就业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台账以及政策性收费减免台账,并且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实行就业再就业人员实名制,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做到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防止利用《营业执照》骗取优惠政策的行为。四是全区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设立就业再就业服务窗口,为就业再就业人员从事服务业、申办个体私营企业提供登记服务、政策指导服务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提交的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予以登记;需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减少往返次数和等候时间。五是对从事各类服务业的就业再就业人员,首次违反法律、法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实行行政告诫制度,以警示、批评教育为主,责令其规范行为,免予经济处罚。(张国文 封迅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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