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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林权改革内蒙赤峰出现荒漠化和沙化逆转 |
中广网 2006-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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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赤峰11月27日消息 (记者郑颖 赤峰台记者李彤)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是沙尘暴进入中国内陆的主要通道之一。经过多年的造林种草、围封禁牧、流域治理、水源工程配套等综合治理,赤峰市累计减少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3533万亩。
据报道,本世纪以来,赤峰市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把生态建设作为立市之本,年均治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240万亩,治理区草原植被已达到8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0.1%。
位于科尔沁和浑善达克两大沙地之中的赤峰市将生态建设纳入各级主管领导业绩考核之内,有细化量化的考核标准,严格的考核程序。考核排名靠前的区县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市里每年予以奖励;排名靠后的,第一年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岗位换人。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及不改变林地性质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确立经营主体,把林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让农民依法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原则上尊重农民意愿,依法签订承包合同,依法核发林权证书,使林改权益平均到户,农民自主选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式,不搞强迫命令。 改革让群众成了林木真正的主人,在国家政策的保障和激励下,农民舍得投入,造林质量有了大幅度提高,并增加了经济收入。
赤峰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6月末,全市累计完成发证面积3238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5982万亩的54%。其中集体商品林确权到户面积194万亩,占集体商品林面积244万亩的80%;发证面积144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60%;宜林地发证面积1179万亩,占应发证面积1730万亩的68%,并与绿化责任主体签订了限期绿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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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RC-74 责编:刘俊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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