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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十二五规划之七:民生优先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中广网 201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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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时期,我区经济总量由全国后列进入中列,人均年生产总值接近7000美元,位居全国前列。基于这样的基础,我区在发展目标取向上突出了富民优先。
  在《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中,与十一五规划把“增长”放在突出位置有所不同,强调了民生优先的原则,让各族人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十二五规划提出,把社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可以预见,未来5年,我区就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居民收入将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制度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进一步健全。
  关键词:努力扩大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
  十二五规划摘要:努力增加就业,提高农牧民收入,增加城镇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
  十一五时期,我区围绕实施《就业促进法》,在援企稳岗、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创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就业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延续、扩展和充实就业政策,形成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就业工作。全区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14.2万人,比十五时期增加了13万人,年均新增就业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控制在4.2%以内,基本实现了“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的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实际增长11.2%和10%。
  十二五期间,我区坚持走富民强区之路,提出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具体目标为:一是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达到年均12%的增长目标;二是促进经济发展与增加就业良性互动,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实现城镇就业人数平均每年超过25万人的目标。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于永泉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区首先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推动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按规定给予就业优惠和支持;其次要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十二五期间,将协调金融部门发放小额贷款100亿元;再次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重点支持建设20个公共就业技能培训基地。
  有关专家认为,增加收入最好的途径是增加就业机会。对我区而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稳定就业岗位的同时多方位拓展就业渠道,努力扩大就业规模,以确保我区居民收入水平的稳定提高。这其中,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与布局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也至关重要,要大力发展比较优势产业和产品,真正把比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市场优势、增收优势。要加快发展,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当前,要把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作为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点来抓,大力发展服务业,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进入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的门槛。
  对于农牧民增收,有关专家认为,应从实际出发,发挥、挖掘特色优势。要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农牧业结构调整必须突出市场导向和特色,针对不同季节、区域和消费层次的需要,加快开发名、优、特、稀品种,发展优质专用品种,实施农牧业名牌战略,全面提高农畜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同时,要加快发展自治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羊绒、牛奶、牛羊肉、土豆等主导产业,对龙头企业在政策、资金、技术上予以扶持,将内蒙古的优势资源带入国内外大市场。要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促进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要建立顺畅高效、便捷安全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稳定农牧民家庭经营收入。

责编:任艳军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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