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消息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计划在今明两年采取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企业、电厂脱硫等措施,确保减排任务完成。
鄂尔多斯市计划今明两年减排二氧化硫10万多吨。在坚决取缔、关闭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排污企业337家、减排二氧化硫10.2万吨的基础上,2007年将再取缔关闭83家兰炭企业和部分经整改不达标的硅钙企业。分期关闭小型燃煤机组,到2008年底前关闭境内所有的小型燃煤机组。同时,加强电厂脱硫减排,要求境内所有的燃煤电厂必须限期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对逾期未安装的,责令停产整改。2月27日,鄂尔多斯市政府与电力企业签订了《“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减排责任书》,要求鄂尔多斯电力冶金公司、神华国华电厂、华能北方达拉特电厂等电力企业必须在2007年7月底至2008年7月底前安装运行脱硫设施。
此外,鄂尔多斯市还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2007年4月底前,要对已经审批的电力、煤化工项目,按照国家新的产业政策要求重新审核,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坚决予以清理,不准开工建设,并收回已分配的二氧化硫指标。同时坚持“上大压小、以新带老”的原则,对能整合的项目予以整合。完善减排监测体系,确定重点监控的污染源。所有燃煤电厂在安装脱硫设施的同时,必须同步安装烟气排放在线监测装置,电石、铁合金企业必须安装视频装置,所有污水处理厂、化工等重点污染源必须安装自动监测设备,2008年实现与市环保局联网。(翁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