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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网购电视购物成为投诉新热点
中广网    2010-03-10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虎年春节,发现身边不少人加入到网购的大军中来,可见“全民网购”在如今也并不夸大其辞,同时,有的朋友也早已体验了电视购物,这些改变都在冲击着一直坚守传统消费模式的人们,但是随着网络购物、电视购物消费的增多,相关的消费投诉及维权也在逐年增多。根据2009年第三季度全国各级消协的受理投诉情况,销售服务类的投诉量与去年同比大幅上升了126.1%,高居投诉增幅首位,有关电视、网上等媒体购物的咨询量占咨询总量的四成,不少消费者称所购商品与广告宣传不符,落入了电视、网络购物的陷阱。有关资料显示,消费者抱怨的主要产品是美容化妆品、保健用品以及电子产品等。据了解,由于电视购物、网上购物多为异地购物,一旦发生纠纷,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消费者只能到销售方所在的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本地工商部门难以进行立案调查,从而成为工商部门处理投诉中的难点问题。

  电视购物广告宣传夸大其辞

  电视、网络购物看上去很美,由于缩减了中间渠道,这种购物形式以其价格低廉、选购便捷成为广大市民购物的一种新兴途径,它在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消费者带来了诸多烦恼。

  去年三月份,家住芳汀花园的吴女士在电视上看到一种号称使用航天材料的锅,炒菜时无油烟、不粘锅,售价599元,购买之后发现它并没有号称的功效,跟普通锅没有任何区别,而在这种锅的外包装上,甚至有纤体、美容、延年益寿之功效的文字表述。“效果和广告相差很多,不仅粘锅而且有黑渣。”吴女士要求退货,被当时播放广告的电视台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因为没有购货凭证,无法提供销售商地址,消协也无法帮其维护权益。

  网站“花言巧语”消费者款付了货没了

  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在市民所投诉的电视购物和网购所产生的消费纠纷案例中,市民在电视购物和网购时除了常买到有质量问题、货不对版的产品外,甚至有时候还遭遇到汇款以后,却得不到产品的经历。

  小贺在上网的时候看到了一家名为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的招商广告网页,网页上的内容和优惠幅度一下吸引了他,看过相关的内容和加盟条件后,在网上给对方发了留言,没过多久小贺就接到了该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在电话中对方不厌其烦地给贺先生做着业务介绍,最终小贺选择了1.7折面值为15000元的充值卡,并按照对方提供的账号交了定金。当天,小贺收到了该公司一方签订的合同书,经过审核合同,小贺觉得这家公司还比较正规,殊不知,此时贺先生已经陷入了对方设下的骗局。随后对方打电话告诉小贺货已发出,让他查收,并希望他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把买卡的费用打过去,小贺没有多想就把2450元打到了对方的账号上。如对方所说,第二天卡就到了,贺先生迫不及待地打开其中的一张卡,按照卡上面的说明充值,可是反复充了多次,手机的语音总是提示他密码错误。于是小贺给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工作人员告诉他,只要交了3800元的网络注册费,卡就能充值了,小贺觉得不妙,向移动公司咨询了解此事,被告知根本没有这一回事。小贺不甘心被骗,于是向呼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电子商务工商所反映了此事,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一起以招商为名,通过网络骗取消费者钱财的案件,而这种网上购物的案件隐蔽性比较大,对方不留明确的地址,查起来难度比较大。

  货物不符很常见

  网络购物售后服务问题与产品质量问题是相随相伴的两个问题,通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消费者在收到货物时大失所望,紧随其后的退换货售后更让人气愤不已。2009年7月份,市民李女士在淘宝网一家鞋店花300元购买了一双高跟鞋,当时卖家明确表示与网店中的样品一致,由于图片上的鞋子确实漂亮,李女士当即决定购买。“我看中这双鞋的时候,卖家和我说这鞋是韩国外单的鞋子,但是我收到货的时候差点忍不住哭了,我盼着快点儿到货的一双鞋子竟然质量如此粗糙,就像是几十元的便宜货,并且颜色也与店铺里的颜色差很多。”李女士说。随后她就联系了卖家,向对方说明了情况,要求退货,结果卖家坚决不同意。李女士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由于对方店铺地址远在杭州,本地消费者协会无法进行处理,建议李女士向杭州消协进行举报,但是异地维权毕竟有所不便,并且也无购物发票,李女士向卖家表示如果不退货,将让朋友一起发起“恶评”时,卖家才勉强同意退货,但李女士也白白地为这次网购经历多花了一笔快递费。

  与在实体商店购物相比较,网络、电视购物最大的不足在于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广告只能看到商品简单影像、图片。而有些商品的描述语言模棱两可,很容易使人对商品的认识产生歧义,更无法了解到商品实实在在的好坏。当购买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完成交易拿到商品后,会发现拿到手的商品与当初宣传时的不一致,相对于传统购物,网络购物退货也是一件相对麻烦和有成本风险的事情。

  网络、电视购物成维权难点

  记者从我市12315了解到,在网络、电视消费中,经常出现广告宣传与实际产品不符的事件,消费者看不到真实物品,无法查验商品的性能,一切信息都来源于销售者的宣传;售后服务没保障,销售商不给邮寄发票,消费者没有购物凭据,难以享受“三包”服务;电视广告、网络宣传所承诺的“三包”不能兑现,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时,总以种种理由拖延时间或拒绝退换货;此类购物多为异地购物,一旦发生纠纷,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消费者只能到销售方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当地工商部门无能为力。由此可见,新兴的消费方式存在取证难、风险大、调查难,维权更是难上加难。

  加强网站管理、电视平台管理,加强对物流的管理对于有效减少投诉刻不容缓。据了解,快递丢货、货物损毁、赔偿困难、服务态度差、货物延期等方面成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的难点问题。由于快递物流行业的监管涉及到交通、邮政、工商等多部门,受理消费者申诉时没有针对快递货运行业的专门规定和处理办法,加之快递物流行业缺乏行业自律,服务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导致行业混乱。规范快递服务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用于各类申诉举报案件,使得无法可依。

  此外,由于大部分网站及电视购物的商家不在本市,消费者购买了伪劣产品之后,如果想要追究责任或者讨回自己的利益,需要进行异地投诉,而这样一来,维权的成本往往大大超越了商品价值本身,面对追究与不追究的两难境地,大部分消费者选择了默认接受。

  工商部门消费提示:

  针对电视购物存在的问题,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电视购物过程中,一定要确认经销商的地址,并及时索要购货凭证,发现所购买的商品同广告宣传不一致时,务必在收到商品之日七日内向商家交涉,要求退货,切勿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应该怎么样看待网络购物,又如何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呢?市工商局给了消费者一些建议: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看该网站是否具有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即ICP号)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最好选择信誉度、知名度高的专业购物网站。对于只留联系电话的网站或帖子不可轻信,并最好不要线下私人交易;一些网站利用网络的虚拟特点,发布虚假广告或不实承诺,误导消费者。网购重要的是要货比三家,对于比市场价格异常偏低的商品,一定要谨慎。在收到包裹时,一定要拆开包装检查商品有无损坏,是否与实物相符,是否有商品质量合格证、保修凭证等,只有检验(包括开机调试)无误,才能签收;付款方式最好选择货到付款或信誉度高的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并索要、保存好购物凭证,以备事后有需要时据此维权。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