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财政下拨呼市的2305万元2007年秋季城市、县镇中小学免除学杂费及免费提供教科书(简称“两免”)资金已全部下拨到各旗县区,各校已收取的今年秋季学杂费要全部退还给学生(小学生每学期60元、初中生每学期80元),自治区下达的免费教科书资金要按补助标准发放到学生手中。
据了解,自治区财政拨付的城市、县镇中小学免除学杂费及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为:免除学杂费,小学生每学期75元,初中生每学期95元;国家规定免费教科书,小学每生每学期3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70元。自治区规定免费教科书:汉语授课,小学每生每学期13.76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0.51元;蒙语授课,小学每生每学期8.49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1.23元。
在实施“两免”政策过程中,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各司其职,按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各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保证每个受助学生均能享受到自治区政府的资助政策,切实保护受助学生既得利益,使“两免”政策落到实处。对于已享受“两免”政策的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包括在这次政策实施范围之内,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执行的“两免”补助标准予以废除,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统一执行城市、县镇中小学免除学杂费及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