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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内蒙古城镇化水平为47.5%,比2000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内蒙古做好区域规划、城市规划、集镇规划和村庄规划,把城镇布局规划与吸纳人口转移、促进产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以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市为中心的西部城镇经济带,以赤峰、通辽为中心的东部城镇经济带及以呼伦贝尔、乌兰浩特市为中心的大兴安岭生态保护城镇经济带。同时,提出了以呼和浩特、包头的整体实力带动城镇化建设,合理扩大乌海、赤峰、通辽、鄂尔多斯和呼伦贝尔的城市规模;小城镇依托旗县政府所在地和有条件的中心集镇,加快“小城镇、大战略”的推进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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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责编:刘俊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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