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末,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成立了。到审监庭的案子大多是争议时间长、处理次数多、审理难度大的案子,谁能担此重任?院领导把目光瞄准了民事庭副庭长李红艳。因为李红艳十几年法官生涯创出的业绩,因为李红艳在做人做事上的有口皆碑。
2002年、2004年,这个庭两次被自治区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和一等功。
生在赤峰、长在赤峰,成为审监庭庭长的李红艳自然像每一个社会人一样处于社会的网络之中。正因为如此,办案中通过各种关系找上门来的人太多太多。李红艳跟同事们说,“你就告诉她,有理的不用找,没理的找也没用。”
正是本着这样的原则,1981年从辽宁政法干校毕业以来,20多年的法官生涯中,李红艳参与审理的案子超过3000个,到审监庭的再审案子调解率达到40%左右。2000年,她被评为赤峰市“人民满意的好法官”,2001年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系统“人民满意好法官”,200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好法官”,2004年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05年被评为自治区劳动模范、第二届内蒙古“十大女杰”,并被自治区高院荣记一等功。2007年1月,她成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