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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为更好地打造交通安全环境,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更好地管理校车,对从事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逐一检查和审批。
对通过审批合格并符合条件者,发放校车专用上岗证、校车标识方可上路从事接送学生工作。到2月28号起,未经交警大队审批合格的车辆一律不许从事接送学生活动;一经发现,除依法扣留车辆外,对相关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严厉处理。
目前,扎兰屯市城乡广大学生和家长共同抵制和拒绝乘坐违法校车已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