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2月1日消息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推行校方责任保险。
这个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范围内由国家或社会力量办学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经市政府招标采购确定保险费每人每年4.6元。国家所办中小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由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支出;民办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由学校自行筹措解决。校方责任保险不得向学生收取。
据了解,校方责任保险的推行,是学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基本手段,充分利用保险工具处理学校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解除学校、家长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推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利于保障广大学生的权益,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减轻学校办学负担,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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